1、毕业生档案:(京籍学生)如学生正常毕业签订三方协议,档案已转交三方协议档案接收单位;如毕业时尚未签订三方协议,档案二分至户口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非京籍学生)学生毕业后档案二分至本人户口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局。
2、非毕业生档案:如学生因退学、留级等原因未能正常毕业的,档案可能在学校留存,请致电84171076查询。
3、2008年以前毕业学生档案如未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的,请登录http://www.jyrc.com.cn/j/default.aspx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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