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经职院学字〔2017〕1号
各二级学院(系):
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工作,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增长才干、自立自强,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青春榜样经职之星”寻访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寻访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或集体(班级、宿舍)
二、 寻访类别及要求
1.敬业奉献之星
担任学生干部,能很好地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好、工作效率高,竭诚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学院发展贡献力量。曾荣获或推荐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
2.学海领航之星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能主动带领和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获得过优秀学生奖学金或推荐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
3.科技创新之星
热爱所学专业,积极参加各种技能大赛,专业技能突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相关奖项。
4.自强自立之星
品行端正,乐观向上,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5.公益实践之星
热心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积极投身公益志愿活动或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深入社会开展调查研究取得一定成果。
6.敬老孝亲之星
弘扬敬老孝亲美德,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或其他老人,在家人、其他老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时,守护相助。
7.退役士兵之星
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突出,荣获过“优秀士兵”,复员后在校期间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表现突出,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8.先进集体之星
(1)班级之星。在思想道德建设、学风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环境建设方面表现突出,曾被评为或推荐为先进班集体。
(2)宿舍之星。宿舍整体成员学风良好,凝聚力强,无违纪违规情况。
三、 评选组织
1.活动采取深入挖掘、层层推选的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系)每类人物、集体推报1个。推荐人物、集体事迹集中在2016-2017学年度。
2.每类人物、集体最后评选出1个,将在五四表彰大会予以重点表彰,其事迹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宣传。
3.评审时推荐个人由学生本人或其所在班级主要班干部做陈述发言,推荐集体由主要班干部或宿舍长陈述发言,每人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详细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4.请各二级学院组织15名同学、外语系组织10名同学作为观众旁听评审活动。
5.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院团委牵头,负责活动的整体协调和组织,以及评委会成员聘请、评审工作。
四、推荐材料
推荐个人和集体需提交150字简介和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推荐个人提交一张正装照(电子版),推荐集体提交班级或宿舍合影。
请各院系于3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徐晓琳。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