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经职院学字〔2017〕42号
各院(系):
为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现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生控烟检查整治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加强学生控烟检查整治工作是学生养成教育及日常行为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全面开展学生控烟检查整治工作,通过进行教育引导,检查督管,帮助学生进一步明确吸烟有害健康,引导学生远离烟草,追求健康有益的生活方式,将吸烟的人群降低到最小程度;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公德心,明确吸烟给他人、给环境带来的危害,自觉遵守规定,坚决不在非吸烟区域内吸烟,共同创造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组织实施
1.院(系)自查
各院(系)要安排专门的辅导员牵头,班主任配合,发动学生干部、志愿者等力量,共同落实开展好控烟检查整治工作。尤其要组织开展好对重点区域的控烟检查与整治。重点区域包括:本院(系)学生宿舍、学生所在教室、楼道、卫生间。
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吸烟的学生要及时进行劝阻并记录,填写《控烟记录单》。
2.联合督查
学工办牵头、协调组织教师控烟工作队定期对学生在校园内违规吸烟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院(系)学生控烟工作进行抽查。
3.检查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15-8:25,10:05-10:20,下午1:15-1:25,3:05-3:20 等4个时段,对本院系负责区域进行检查,检查时对发现的违纪学生进行劝阻并及时记录,填写《控烟记录单》。
4.各院系控烟重点区域
(1)固安校区
管理学院:教学1号楼及本院系学生宿舍;
会计学院:主教学楼2层和实验中心2层及本院系学生宿舍;
金融学院:主教学楼1层、3层和实验实训3层及本院系学生宿舍;
外语系:主教学楼5层和6层及本院系学生宿舍;
信息学院:主教学楼4层、实验中心4层及本院系学生宿舍;
工程技术学院:实训1号楼、实训2号楼、教学2号楼及本院系学生宿舍。
(2)望京校区
管理学院:3号楼3层(包括3号楼与5号楼拐角处)及本院系学生宿舍;周一检查3号楼前后门。
会计学院:3号楼4层(包括3号楼与5号楼拐角处)及本院系学生宿舍;周二检查3号楼前后门。
外语系:3号楼2层(包括3号楼与5号楼拐角处)及本院系学生宿舍;周三检查3号楼前后门。
金融学院:3号楼5层(包括3号楼与5号楼拐角处)及本院系学生宿舍;周四检查3号楼前后门。
信息学院:3号楼6层(包括3号楼与5号楼拐角处)及本院系学生宿舍;周五检查3号楼前后门。
5.对违纪吸烟学生的处理
对在检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者,各院(系)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出现的屡教不改者,要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给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学工办将综合各方检查情况,汇总相关信息,及时向院(系)反馈。定期在全院范围内对控烟整治的综合信息进行公布,包括违纪吸烟重点学生名单、学生宿舍以及各院(系)控烟工作开展情况等。
会同各院(系)对重点违纪吸烟学生进行处理,给予相应处分。
四、检查结果的运用
学生个人违纪吸烟情况与学生评奖评优、享受资助等相结合:
在控烟检查中,发现违纪吸烟的学生,首次发现予以批评教育;第二次被发现,将取消该生各种评奖评优资格;第三次被发现,将取消该生享受各种资助的资格。
班级学生控烟检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班级评奖评优与班级建设考核的重要参考要素。对于控烟检查整治工作开展较差的班级在班级建设考核中一律不予通过。
院(系)学生控烟检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院(系)评优、辅导员工作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要素。
五、相关事项
1、请各院(系)安排一名辅导员牵头开展学生控烟具体工作,选定辅导员、班主任各一名作为学院控烟工作队成员,参与学生控烟联合督查工作。
2、请遴选出5-8名同学,组成本院(系)学生控烟工作小组,同时作为学院学生控烟工作队成员。
3、请各院(系)于10月12日(周三)前将选定的教师控烟工作队及学生控烟工作队成员名单电子版报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发送至邮箱zhangxiaoyan@biem.edu.cn。
附件:控烟管理工作队成员名单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